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雨污分流工程 补充通知公告
   更新时间:2023-04-26   【打印此页

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雨污分流工程

补充通知(1)号

(招标编号:SLASLC12310219)

各投标人:

现对 2023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雨污分流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补充:

1、原发出的“技术标封面.pdf.pdf”作废,现随本补充通知发出新的技术标封面,请投标人以新的技术标封面编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修改如下:

 

序号

项目班子岗位及人员要求

数量

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上岗证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详见招标公告第 3.2 款

2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

市政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

工程造价负责人

1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级)或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证

5

安全员

2

具有安全员上岗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7

材料员

1

材料员上岗证

8

施工员

1

施工员上岗证

9




10




11




备注:1、中标单位上述人员信息将在本工程中标公示中一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单位如需更换上述人员,将公示其变更信息。

    2、上述人员需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表内注明的注册证或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高中)教育及以上学历。

3、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社保缴纳时间均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相关人员不予认可

4、本表格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证书签字。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可兼任。

5、其他事项:①上述岗位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可兼任;同时不可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上一个项目撤离(项目负责人除外,项目负责人须满足招标公告第 3.2 款要求);②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此页以下无正文)

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