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碣镇刘屋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智造中心项目1号厂房、2号设备房、3号值班室5G基站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智造中心项目1号厂房、2号设备房、3号值班室5G基站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安装项目
2、 项目编号:GDGRDG2025040
3、 预算金额:人民币259020.60元
4、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元) |
A | 其他网络设备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智造中心项目1号厂房、2号设备房、3号值班室5G基站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安装项目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 | 259020.60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申明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格式自拟)。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其它采购政策根据如下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 (2019)9号)。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提供分支机构的相关信用记录查询依据(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其他要求: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6、 特定资质要求: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0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2栋103室。
3、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其他事宜: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3、 地 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2栋103室会议室。
六、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uanrui.org.cn/);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村委会公告栏。
七、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为包干项目,不设增加项目;
2、 项目完工且通过验收后(验收标准:以取得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东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为准),由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合规发票,若中标人所开具发票存在虚开、错误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刘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村委会
联系人:翟工
联系方式:0769-86338693
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2栋103室。
联系人:陈杜美 联系方式:0769-22220156
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